各学院(部):
为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教学管理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10~12周(11月9日-11月27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点是:课堂教风学风、听课制度实施及实验教学开展情况。检查方式以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部)自查内容及要求
1.听课制度实施情况。检查本学期以来听课制度实施情况,特别是落实听课制度新修订之后领导干部及教师听课任务完成情况,拟今后将学院(部)领导、督导及教师的评价性听课作为同行评价的基础数据,需从本学期起做好各教学单位的听课材料收集和登记汇总工作。对于已收集听课记录要进行汇总、分析,将相关听课评价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在现有听课活动开展基础上,有计划地安排领导干部、督导、教师分散进行听课,提高听课覆盖面。
2.检查本学期以来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督促落实年初教研活动计划,将教研活动落在实处,学院自查过程中注意培养选拔年度优秀教研组织。
3.助教培养制度落实情况。学院(部)对在助教培养期间应进行中期检查和期满考核的新教师和青年教师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和考核。
4.实验教学任务进展情况。以系(部)为单位,对本单位所开设的实验课程教学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价,学院对本单位实验教学组织与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5.教学资料归档情况。检查上学期考试大纲、试卷、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考试工作总结归档情况,检查上学期实验报告、实习报告、实习总结、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归档情况,检查1415学年成绩单(含补考单)归档情况;检查本学期教学日历归档情况。各学院(部)针对各检查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备查。
学院(部)领导应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切实对本单位内部教学及管理工作做一次深入检查。要求各项检查工作结束要认真总结,内容要客观真实,有问题分析和对策措施。
二、学校专项检查内容
学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验教学专项、课堂教风学风、课堂授课质量等,检查主要采取听课、座谈、检查材料等方式进行。学校各专项检查及调研工作由教务处、校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协同完成。
三、检查时间安排
1. 11月9日-11日,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精神,制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召开学院教师大会,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11月13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 11月12日-27日,学校和各学院(部)分别按计划组织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活动。要求各学院(部)于11月30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包括电子版和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3.教务处暂定于第14周教学院长例会上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分析和交流期中教学检查情况。针对专项检查情况和问题,教务处将会及时通报。
联系人: 陶炳增,电话86843065 Email:taobz@zstu.edu.cn。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用表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6日